摘要
职位数量: 若干
招聘人数: 若干
学历要求: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即将报名
截止日期: 2025-05-30
工作地点: 朝阳
公告详情
为加强朝阳市中心医院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全面实施“人才强院”战略,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以及医院建设发展需要,经医院党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及博士研究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工作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素质;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6.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二)具体条件
1.2024年、2025年高等院校毕业的应届硕士研究生及博士研究生。
2.本科所学专业与硕士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3.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含)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含)及以后出生)。
4.各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2025年朝阳市中心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附件1)。
5.2025年硕士研究生及博士研究生应届毕业生毕业前可先行报名及考试,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25年7月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招聘条件中要求的各类资格证书,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如2025年硕士研究生及博士研究生应届毕业生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招聘岗位对其有特殊要求的,按岗位要求执行),确属发证部门延期发证等非应聘人员原因,须在规定时限内提供考试合格和延期发证证明,待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再办理聘用。
6.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三、招聘方式
1.招聘采取考试考核(笔试和面试)方式。
2.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可免于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四、招聘报名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在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朝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朝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全程参与指导下进行,招聘公告在朝阳市中心医院网站(https://www.cyszxyy.com)及朝阳市中心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的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工作由朝阳市中心医院负责。
(一)招聘岗位
详见《2025年朝阳市中心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附件1)。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资格具体条件的应聘人员,认真阅读报名承诺书并确认后,自行下载《2025年朝阳市中心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三)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25年05月26日至2025年05月30日(上午8:00-11:30,下午1:00-4:30);
地点:朝阳市中心医院7号行政楼3楼人事科。
(四)报名所需材料及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需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规培证的原件及复印件(2025届毕业生应于7月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规培证原件);
4.本科和研究生学信网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
5.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及招聘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6.《2025年朝阳市中心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五)准考证发放
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可在朝阳市中心医院官网及朝阳市中心医院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并按通知时间、地点领取。
(六)注意事项
1.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招聘岗位。每个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2:1时,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相关信息可在朝阳市中心医院官网及朝阳市中心医院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2.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
4.应聘人员自报名至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
五、笔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为100分,笔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将在朝阳市中心医院官网及朝阳市中心医院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三)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确定和成绩查询
笔试阅卷结束后,朝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及朝阳市中心医院将对成绩进行汇总分析确定并公布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参加面试。
笔试成绩通过朝阳市中心医院官网及朝阳市中心医院微信公众号公布。
六、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面试比例1:3,从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朝阳市中心医院官网及朝阳市中心医院微信公众号公布。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面试前,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进行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原则上需在面试前3天进行公布。若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并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人员说明情况。递补后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七、面试
面试工作由朝阳市中心医院会同朝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朝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综合分析应变能力、专业技术水平、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综合素质,充分体现岗位职责要求,采取结构化面试等方式,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采取“四舍五入”方式保留两位小数,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笔试、面试成绩按4:6权重比例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即笔试总成绩*0.4+面试成绩*0.6=总成绩),总成绩如存在小数全部予以保留,不再“四舍五入”;博士研究生面试成绩作为总成绩进行排名。面试评委与考生间有应回避情形的,应主动提出回避。面试具体事宜和总成绩将在朝阳市中心医院官方网站及朝阳市中心医院微信公众号公布。
八、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分别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进行比对,成绩高者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如上述成绩均相同,则另行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朝阳市中心医院官方网站及朝阳市中心医院微信公众号公布。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体检由朝阳市中心医院组织统一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或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定点机构进行。体检医生与体检考生间有应回避情形的,应主动提出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人员,以及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院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人员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体检费由报名者自理。
九、考察
由朝阳市中心医院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主要核实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十、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信息统一在朝阳市中心医院官方网站及朝阳市中心医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试用期期间按照朝阳市中心医院研究生试用期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二、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
(二)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四)在拟聘用人员正式公示前,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按面试合格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公示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五)其他未尽事宜,由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朝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朝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朝阳市中心医院共同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 0421-2807613
医院地址: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大街二段六号。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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